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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標題發布日期
1內政部於111年11月14日以台內地字第1110266987號令修正發布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111-11-17
2有關本府訂定「臺北市農舍興建資格審查原則」,並自中 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十五日生效一案。111-09-22
3修正後「臺北市政府辦理土地徵收作業標準作業流程」111-08-31
4內政部111年8月10日台內地字第1110130536號函-有關遺囑人為受輔助宣告人,其輔助人同時為遺囑執行人及受遺贈人時,申辦遺囑執行人及遺贈登記疑義1案111-08-16
5內政部函知「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有關登記機關接獲民政主管機關或宗教團體依「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相關登記事宜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以111年7月20日台內地字第1110263946號令發布在案,如需解釋令內容,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111-08-16
6總統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91號令公布修正土地法第73條之1條文1案111-06-27
7總統公布制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一案111-06-09
8修正「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受理土地法第六十八條土地登記 損害賠償事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111-05-31
9有關都市更新案件檢送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條例第66條規定辦理容積移轉作業流程圖一案111-05-05
10本府文化局檢送修正「臺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補助作業要點」條文、發布令及本府公報111年第31期一案。111-04-20
11內政部函為已興建農舍之農牧用地倘允不動產役權設定,有違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立法意旨111-03-29
12修正「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送出基地為公園、綠地、廣場優先受理補充規定」第3點業經本府111年1月21日府工公字第1113001859號令發布,並自111年2月21日生效。111-02-15
13申請繼承登記如有繼承人拋棄繼承,得提出司法院網站「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結果,作為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111-02-10
14轉知法務部函釋有關財團法人如因未於設立登記後90日內向法院繳驗財產移轉證明致法院撤銷設立登記,是否視同未完成設立登記111-01-06
15修正「臺北市政府徵收補償費發放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111-01-06
16修正「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賠償計算基準」,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111-01-06
17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與認定事宜110-12-30
18本市都市更新案件辦理土地建物登記、測量案件相關函釋1份,請查照。110-11-25
19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辦畢郵寄到家服務要點110-11-19
20內政部函釋關於被繼承人所遺不動產已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後,部分繼承人復死亡,並已就該公同共有權利辦竣繼承登記,嗣數次(含再轉)繼承之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遺產協議分割申請登記,所適用之登記原因一案。110-11-10